谅山省国会代表团分组讨论两项国会决议草案
26 十月, 2022 7:15 上午
谅山省国会代表范重义在讨论小组发表意见
在小组讨论时,谅山省国会代表范重义就国会2项决议草案发表了意见。
关于国会关于适用公职人员处分时效的决议草案,代表们同意修改和补充现行法律规定,及时将党的指导方针制度化,确保党的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统一。
规定干部和公务员处分时效的决议草案的内容,是《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法》、《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修改补充法已经规定的内容。政府提交的草案内容实质上是对《公务员法》第八十条规定的修改,对《公职人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修改。因此,当我们要作出决议时,这个决议就是要纠正法律的规定。因此,该代表建议,提交机构需要明确作为决议颁布该表格的法律依据。
谅山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黄文验(第一桌,右)参加讨论小组
关于颁布国会条例的决议草案,范仲毅代表同意有必要修改内部规则的政策,因为超过 7 年的应用揭示了一些局限性。具体而言,关于第十八条第四款全体会议讨论的规定,允许将会议时间延长至不超过60分钟,该代表建议国会考虑实行国会讨论到意见结束而不是时间结束的原则,这样会更加灵活。
关于内部规章草案第34条第2款关于政府组织结构的决定,政府组织结构的决定在每届第一次会议上作出,该代表建议国会重新考虑该条例,以确保灵活性并满足整个任期内的调整要求。
关于国会代表的职责,第3条规定,国会议员在届会期间如不能出席会议,须报秘书长总结,并向国会主席报告,如缺席2天以上,应当记入会议记录。范重义代表建议,要考虑灵活规范,为国会专职代表在国会会议期间参加常务会议修改法律案创造条件,以便及时提交批准。
按计划,当日上午,国会听取了解释、吸收和修改《体检和治疗法草案》(修订)的报告;起草单位和核查机构应当协调解释和补充说明国会代表提出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