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星期五,  09/20/2024

省议会代表团在小组 就修订、补充《无线电频率法》若干条款法草案和“石油法”项目(修改)草案进行讨论

6月3日下午,继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第三次会议,谅山省国会代表代表团与太平省国会代表团和平阳省国会代表团(第 19 号讨论组)。 省委书记、太平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第十九号讨论组组长吴东海;省委常务副书记、谅山省国会代表代表团团长第十九号讨论组副组长黄文验的同志共同主持讨论。

第十九次讨论组的国会代表在小组中讨论了修订和补充无线电频率法和石油法(修改)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根据议程,三省的国会代表已集中就修订、补充《无线电频率法》若干条款法草案和石油法项目(修改)草案发表意见。 基本上,各位国会代表认为有必要修改这两项法案,因为这都是带有风险性的活动领域; 就国际惯例相关,明确的规定还为投资者创造了有利条件。

省国会代表团刘伯莫代表就代表就若干条文修改、补充《无线电频率法”项目草案文件发表意见

在小组讨论会上,省国会代表团代表刘伯莫代表就若干条文修改、补充《无线电频率法》项目草案发表意见。对于政策一,完善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许可机制规定,该代表建议起草机构应考虑、研究、调整或增加标准、条件,使其更严格、更清晰、更明确。 同时,考虑句子、词汇以在法律项目中的一些特定条款的规定之间建立信息联系。

对于第20a条第4款关于重新颁发使用频段的许可证,刘伯莫代表建议起草机构考虑并补充“指定确定有效性的具体标准”短语代替“有效规定”短语,并调整内容朝着以下方向:“信息和通信部长应规定确定使用频段和信道的有效性的具体标志”,以便清楚和容易地了解。

刘博莫代表还认为,在关于修改第 45 条 2 款的法案第 14 条 a 点,建议起草机构考虑将“主持并征求意见”一语修改为“主持,协调与”。并按“国防部、公安部在已单独分配的无线电频率外,拟将无线电频率用于国防和安全用途的无线电频率”的方向进行修改。” 信息通信部主持,国防部、公安部协调汇报总理决定。

谅山省国民议会代表团范仲义代表在关于监狱外囚犯的劳动、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活动的讨论会上发表争议意见

此前,当日上午,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试行监狱外在押人员组织劳动、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模式。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代表范仲义在讨论会上的发言表示,监狱外囚犯的劳动活动、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应符合国际公约的规定。 该代表表示,在公私关系方面,世界经验表明,许多国家甚至将监狱分配给私营组织管理,因此包括劳工组织在内的私营部门参与执行判决是国际先例。

代表们援引决议草案第一条第三款明确“在押人员在狱外参加劳动、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活动,必须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获得一部分劳动报酬和具有刑事判决执行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此,根据 1930 年关于强迫和强制劳动的第 29 号公约和其他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决议草案中强调和肯定了自愿性。

此外,这位代表还建议负责主持核查的机构向河内国际劳工组织办公室咨询意见;试点范围限于国内生产领域,试点样本限于监狱的10%,试点间期限为3年。

清玄—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