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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07/08/2024

省国会代表团组织就多项法律草案(修正)征求意见

10月18日下午,省国会代表团在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召开会议,就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拟通过的多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省委委员、国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委员、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赵光辉同志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相关部门、厅局领导。

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领导在会上发表讲话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重点对部分法律草案将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由国会讨论并批准的《土地法》(修正)、《住房法》(修正)、《房地产经营法》(修正)等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在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结束后由起草机关收到并进行修改。

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土地管理处领导在会上发言

在《土地法》(修正),与会代表要求起草组明确一下内容,如土地分类;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和条件;省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指标分配原则;少数民族土地政策;使用租赁土地并缴纳年土地租金的经济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关于商品住房项目、混合住房项目以及商业和服务业的实施,与会代表要求指派省人民议会决定商品房项目、住房与商业混合项目用地项目、通过接受土地使用权协议和拥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进行项目实施的土地回收以及商品房项目,通过接受土地使用权协议和拥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进行项目实施的土地回收以及商品房项目用地类型的服务等提出具体意见。

对于《住房法》草案(修正),与会代表要求起草组进一步明确条款和规范要点,确保与相关法律草案的同步一致;有关公寓楼改造和重建的规定;越南劳动总联合会是社会住房和工人住宿的投资者的规定;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商品房、建设跟宿舍用地的规定;与武装力量住房支持相关的内容等。

关于《房地产经营法》草案(修正),与会代表对一下规定提出了意见:组织和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条件;建立和管理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和数据系统;规范房地产市场;未来形成的住房业务和建设工程存款;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房地产经营合同的公证、认证;通过房地产交易平台进行房地产交易等。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发表结论性讲话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发表结论性讲话时表示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并确认这是省国会代表团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直接汇总报告和讨论的基础。

青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