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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09/20/2024

省国会代表就2项国会决议草案和2项法案发表意见

11月7日上午,继续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 国会重点讨论了得乐省邦美蜀市若干特殊发展机制和政策试行的决议草案,以及试行以竞价方式授予车牌选择使用权的决议。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发表讲话

会上,与会代表对得乐省邦美蜀市若干特殊发展机制和政策试行的决议草案提出10条意见,国会代表发言14次,1名代表发言辩论试行以竞价方式授予车牌选择使用权的决议草案。

刘霸漠在会上就试行以竞价方式授予车牌选择使用权的决议草案发表讲话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代表刘霸漠参与讨论时基本同意试行以竞价方式授予车牌选择使用权的决议草案档案和解释并听取分组讨论的有关决议草案的意见的公安部报告。

刘霸漠在讨论具体问题时说,关于竞价中标人使用中标车辆的车牌登记其所拥有的车辆的权利和义务的决议草案第3条第1款b点,起草机构审议并更加明确了其所拥有的汽车允许在竞价中使用中标汽车的车牌进行登记的条件。例如:必须是新的、未登记的车辆或已登记的车辆但想更换新的车牌。

在决议草案第3条第1款đ点,他建议起草机构审议关于中标人死亡未登记车牌时退还中标的规定;审议以更灵活的方式进行修改,例如允许竞价获胜者的继承人选择退款选项,或者继承竞价中获胜的车牌号的规定。

在决议草案第3条第2款b点,他建议起草机构审议在“竞价中标人12个月内未将中标车牌登记在所拥有车辆上的,由主管机构吊销其车牌”内容作出规定。对于这个内容,为了限制炒作和囤积车牌的情况,有必要更明确地规定在竞价中中标的车牌被吊销但不退款的。

在决议草案第4条第2款c点,他建议起草机构审议放款规定,让给予人,继承人可以保留在竞价中中标车牌以登记其他车辆。此外,他表示应该有监控定期连接到在线拍卖网站的计算机或智能设备的IP地址的系统,并定期参加车牌竞价活动,以限制组织和个人参与不纯的竞价、炒作、囤积车牌。

同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价格法》(修订版)草案;《招标法》(修订版)草案;《越南公民出入境法》的实施情况与护照上写明 “出生地”信息的有关。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赵光辉代表就《招标法》(修订版)草案参与讨论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赵光辉代表在就《招标法》(修订版)草案参与讨论时说,关于承包人聘任法案第 21 条的规定比现行承包人聘任案件法的规定更为广泛,但并不真正适合以提高竞争力和公开、以及经济效率透明度为目标。因此,他建议起草机构具体说明每个案例,避免滥用或误用承包商的任命。

关于本法案第39条的预登记竞价,赵光辉表示,该条第2款规定,在立项决定前完成的承包商选择工作非常广泛,因此,他同意财政和预算委员会的建议,认真审议这一规定,以确保与其他法律规定的合理性和一致性,同时认真审议和审查招标案例。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范仲义代表分组讨论发表讲话

谅山省国会代表团范仲义代表分组讨论时就《价格法》(修订版)草案和《招标法》(修订版)草案发表意见。据此,关于《招标法》(修订版)草案,他就调整范围;国际招标;承包商的任命(第 21 条);药品招标;确保与其他专门法律的一致性发表了评论。关于《价格法》(修订版)草案,他就政策内容;市场价格水平;决定价格稳定商品和服务清单的权力;价格稳定基金(第 22 条、第 72 条);国家价格评估的范围(第 62 条)等内容发表了意见。

青玄 – 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