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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09/20/2024

为落实好合作社劳动者保险政策

自2012年《合作社法》施行以来,以合作社为核心的集体经济初步实现了质效双变在整个经济乃至农业农村结构调整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发展类型多元化,与价值链相关联,满足市场经济需要,提高人民收入。

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尊重彼此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对话、协商、协议建立劳动关系。截至2022年10月,谅山省共有合作社389个,注册资本总额超过9338.1亿越盾。合作社的经营领域主要为农林渔业(合作社32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72%)。目前,合作社有社员5676人;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总数约为7900人(其中合作社社员4950人)。其余 4000 名劳动者参加了自愿性社会保险和家庭医疗保险。

省人委会领导参观友垄农业合作社的生产模式

根据 2014 年《社会保险法》第 2 条,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合作社是雇用和雇用劳动力的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合作社劳动者包括:合作社的经理和经营者领取工资;无限期劳动合同、定期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一定的工作,期限从满3个月到12个月以下的劳动者;合同期限从满 1 个月到 3 个月以下的劳动者。

尽管社会保险行业和省合作社联盟一直在推动对这一占劳动力较大比例的劳动者群体实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动员,但登记参加劳动者强制性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作社数量和劳动参与率很低。截至2022年10月末,全省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合作社5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4.6%,从业劳动者161人,占从业劳动者总数的2%。同时,参加自愿性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和合作社社员的数量仍然非常有限。

有389个合作社在运营,约7900名劳动者未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意味着劳动者生病、生育、工伤事故-职业病必须无薪休假,不享受任何福利,全部费用自理,到了退休年龄,没有养老金,生活要靠儿孙或继续打工谋生。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合作社经营困难。近年来,虽然比以前发展了很多,但被认为有效的合作社比例只有20%左右;劳动者的平均收入较低,平均约为460万越南盾/月。在激烈的竞争和内部薄弱的背景下,许多合作社被迫停止经营或适度经营,财力不足以为管理干部(带薪)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友垄农业合作社有机菜园

伴随着上述困难,不少合作社存在高龄职工不愿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高。很多合作社只“优先”使用时间短、日薪的季节性劳动者,劳动者收入也不稳定。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合作社的管理干部对法律政策,尤其是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律政策也不了解;不少合作社社员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足一个月或产品交付合同,对参加自愿性社会保险和家庭医疗保险不充分了解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雇用劳动力通常只是通过口头合同,而不按规定的劳动合同。上述困难和原因,导致合作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面存在较大“缺口”,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的参与权和政策享受,也导致劳动者对合作社的发展没有真正的归属感和敬业度。

为克服困难和局限,逐步缩小和填补上述“缺口”,今后省合作社联盟提出几组解决方案:结合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的实施,在新时期继续创新发展和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发挥党委和地方领导指导作用,组织解决合作社提质增效问题。

同时,合作社联盟与省各部门、厅局、各市县人委会协调,其中重点与省社会保险机构协调,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在合作社中发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与者;与各部门、厅局检查、整顿和指导全省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情况的落实情况,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社会保险机构召开会议,为非强制性社会保险劳动者宣传和发展自愿社会保险和家庭医疗保险的参与者;动员合作社追加资金,支持未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参加自愿性社会保险和家庭医疗保险。

通过上述解决方案,相信在未来,合作社参加社保和医保的人数将会有积极的变化,保障劳动者权益,是合作社成员和劳动者更加依恋合作社的前提,为促进全省合作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阮友海